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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院处方要共享了

来源:中国中药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8-07-10 | 95 次浏览 | 分享到:

        75日,天津卫计委发布《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响应了2018425日国办发的《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

在征求意见稿中,天津卫计委提出:“要打通院内院外信息通道,实现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形成线上线下协同的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模式。

处方自由流动,在医药分家政策主导下,尽管是大势所趋,但总体而言,进展十分有限。此次天津的动态,行业很关注。

食药监系统的人士解读了“实现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这句话。他说“共享患者的处方,零售端也能读取到,这样患者去药店不需要带处方,系统里查一下就能看到,处方外流完全没有了障碍。”

华中一家药品零售企业的地区负责人对此赞同,他还表示,零售终端已经做好承接医院处方的准备了。之前,天津,梧州、成都、西安、重庆等地食药监部门发文放开了电子处方;现在,卫计部门要共享患者的处方,是个重大的突破。

不久前,天津某三甲医院被曝光存在院内药房的问题。看现在形势,今年内跟医院有关系的药房,恐怕都要撤离。现在托管药房可能都要被清理掉。

一位药品批发企业的业内人士按照过往模式分析,医院的处方,直接流转到批发企业,或者经过批发企业流转到相关的零售企业的可能性大。此种情况下,批零一体的企业最受益。

处方共享,已有先例,梧州做成了。

201711月,广西梧州市启动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全市20余家二级及以上医院,与百余家药店将共同接入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医院、社保个人账号、药店三方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患者凭借医院开具的处方可自主到药店购药。并于75日,正式启动慢性病医保统筹账户在处方共享药店直接结算,统筹账户正式向零售药店开放。创造了处方外流的“梧州模式”。

先行试点的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每天可以开具300张以上的外延处方,处方取药率达到90%

毫无疑问,处方外流将拉高医药零售行业整体增速。

华创证券研报认为,在处方外流的大趋势下,如处方药院外销售能够达到美国水平,即处方院外销售额占处方销售总额的45%,院外处方将新增3000亿元,这一增量将主要由零售药店、第三终端等承接。

另外,从中获益的,还有药品批发企业和工业,以及符合配送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如京东、顺丰等,以及刚刚宣布入局医药新零售的“饿了吗”。

天津卫计委表示,对《意见稿》如果有修改意见可于201875日至2018712日,反馈至市卫生计生委信息化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