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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正式发文明确禁止药房托管

来源:综合“医药网”等报道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8-06-07 | 188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上海市卫计委正式发布《关于本市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药事管理推动药学服务转型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公立医疗机构在进行药房供应链优化过程中,须审慎设定与医药企业的合作模式,不应与有关企业开展药房“托管”或类似业务合作,防范合作可能带来的法律和政策风险。

有分析称,上海作为全国第三大医药市场,一旦药房托管被禁止,将影响1500亿医药市场。

5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上海:整治医疗卫生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指出上海市开展医药卫生行业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整治,针对医疗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制定更为细化的整治措施。

据悉,在此次整治中,上海市共发现处方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和隐患77个,实施整改措施107项。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上海市卫计委会同相关部门,遵循“针对性、具体化、可操作、可追责”原则,面向全市各医疗单位推出治理医疗乱象“1+7”规定。

据了解,“1+7”规定包括相关治理制度建设,以及有关加强药事委员会建设、医疗机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接待管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等方面规定。尤其是在完善药品遴选方面,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加强药事管理,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药事委员会管理制度,规范药品遴选操作流程,细化药事管理监督责任。

此前上海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也对媒体表示,上海市将进一步加大对医药卫生行业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