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市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企业)许可工作,明确许可条件,统一许可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许可验收实施标准(征求意见稿)》。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许可验收实施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各有关方面可将意见和建议于2017年11月30日前反馈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