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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总局印发《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来源:中国中药协会网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7-01-17 | 100 次浏览 | 分享到:

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印发《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引起业界很大关注,其指出,中成药不应采用”“”“”“强力”“速效等夸大用词,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也被列入了中成药名字黑名单,或有万余种产品面临洗牌。

指导原则不仅适用于中药新药的命名,也适用于对原有中成药不规范命名的规范,对于沿用已久的药名,如必须改动,可列出其曾用名作为过渡,过渡时间应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印发《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引起业界很大关注,其指出,中成药不应采用”“”“”“强力”“速效等夸大用词,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也被列入了中成药名字黑名单,或有万余种产品面临洗牌。

指导原则不仅适用于中药新药的命名,也适用于对原有中成药不规范命名的规范,对于沿用已久的药名,如必须改动,可列出其曾用名作为过渡,过渡时间应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据了解,此次出炉的征求意见稿发布了科学简明,避免重名”“必要、合理”“避免暗示、夸大疗效”“体现传统文化特色四条命名基本原则。首先,中成药通用名称应科学、明确、简短、不易产生歧义和误导,避免使用生涩用语。一般字数不超过8个字;其次,一般不采用人名、地名、企业名称命名,也不应用代号命名。如:名称中含“X0X”等字样;更为关键的是,在此次修改中成药命名规则中明确,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称。如:名称中含降糖、降压、降脂、消炎、癌等字样;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

有业内人士透露,此次意见稿出台,势必将引发中成药行业重新洗牌,起码有万余个产品可能需要更名。对此,有行业观察人士表示:规范管理药物名字的确可以减少夸大疗效药品对消费者的误导,但是一些有口碑、有市场的老药更名,则可能得不偿失,所以应该考虑差别对待或特殊处理。

据了解,目前《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还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而按照意见稿,将传统文化特色赋予中药方剂命名是中医药的文化特色之一,所以以后企业考虑药品名称不但要符合规范,还应考虑古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