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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式发布《上海市中药行业野山参等级规格(试行)》的通知

来源: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5-07-22 | 156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会员单位:

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本市野山参市场的健康发展,经会员企业提议,上海中药行业协会参茸专业委员会会同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神象参茸分公司、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上海童涵春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在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研,并组织专家赴东北产地深入种植基地实地调查的基础上起草了《上海市中药行业野山参等级规格》,然后又召集本市相关院校的教授专家进行了充分讨论,几经修改,终于形成了《上海市中药行业野山参等级规格(试行)》(下称“野山参规格”),於73日向全行业公开征求意见,得到了全行业的认可,现正式发布,供全体会员单位遵照执行。

为了使会员企业进一步深入了解“野山参规格”分级的的具体规定,切实提高本行业参茸经营人员的野山参鉴定和质量控制水平,本协会将抓紧举办相应的培训班(具体培训安排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2015721日 


附件:上海市中药行业野山参等级规格(试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