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平台
Member platform

“《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2016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日前发布

来源:上海市卫计委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4-07-30 | 13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促进本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上海市卫计委根据《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制定了项目申报指南,日前已经正式发布。项目内容分:中医药临床能力平台建设类、中医药服务模式创新体系建设类、中药制剂、民间特色技术等扶持类、中医药传承和创新发展类、中医药人才培养类、中医药文化建设类和中医药国际化和国际交流合作类等七大类,共计20个项目,总经费不超过5.1亿元。项目建设经费采取多元投入的方式,以市级财政补助经费为主导,项目单位自筹经费原则上不低于30%。区县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的,区县财政配套经费原则上不低于20%。各项目建设经费构成比例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卫生计生委研究确定。

  凡符合项目申请条件、有意承担各项目任务的在上海注册的法人、持有上海户籍或居住证的自然人均可以从“上海卫生”网站上下载《上海市中医药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2014版)》等相关表格,进行申报。项目受理期为2014811——2014815,临床基地建设项目受理截止时间可延长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