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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医生将不再手写处方

来源: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2007-04-26 | 149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色处方取代白处方、医生开具处方要用通用名,还要签上自己的名字……5月1日,新的《处方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上海的处方也将随之准时“变脸”。目前,沪上大部分医院都在筹备各种配套措施。

  处方不再手写,打印出来的处方很清晰,没有手写“天书”,更没有所谓的密码,药名全部都是药品通用名。处方最下角留有医生的全名,时间期限为当日有效。
  新《办法》要求按药品通用名开处方,这是处方最大的变脸处。为此,大多数医院都在紧锣密鼓作各项准备工作。仁济医院门诊办主任虞涛透露,正在重新设置电脑,在商品名旁边加入对应的通用名。另外,加紧对医生和护士进行培训,尽早适应新的开方方式。
  随着纸质处方的出现,分色处方也将再次和市民见面。到不同科室看病,患者可以拿到不同颜色的处方。麻醉药品处方用淡红色、急诊处方用淡黄色、儿科处方用淡绿色、普通处方用白色,鲜明的颜色可以提醒医生和药师开处方和拿药时要特别注意,保证病人用药安全。
  此外,新《办法》还要求医院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于不合理用药及时干预,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要进行警告,限制处方权。
  自行购药易产生医疗纠纷
  新规的实施,使得病人可以直接拿着处方去药店购药,选择哪个厂家的药品、什么价格的药品都可以自己作主,但是由此也引起了很多医生的担忧。
  一名内科老医生告诉记者,处方上只写了通用名,但同一种通用名的药,可能有五六个不同商品名称的药,不同厂家、不同价格、不同规格的药疗效又不尽相同。患者是否具有相应的能力,药店的药师是否具有相应的水平,还是一个很大的问号。为此,沪上某家三级甲等医院正在考虑在纸质处方上加印一句话:患者自行购药后果自负,以规避今后可能带来的医疗纠纷。

《处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