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价格行为,提高药品价格申报审核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自2012年8月20日起,本市日常药品价格申报(备案)必须按规定登陆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在线申报。
具体路径是:“http://www.shdrc.gov.cn” →“网上办事”→“外挂系统”→“上海药品价格申报(备案)系统”,请有关单位规范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附件,同时将书面申报(备案)材料递交有关行业协会备查。
特此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医药行业协会
上海市医药商业行业协会
上海市中药行业协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