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食药监办[2008]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保证兴奋剂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局于2008年3月14日印发了《关于公布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药品名单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85号),公布了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及中药品种名单。根据各地反馈意见,经进一步核对,现将品种名单更正如下:
一、《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品种名单》中,复方硝酸咪康唑软膏、无极膏2个品种不属于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品种,应从该名单中予以删除。
二、《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中药品种名单》中,川贝枇杷糖浆等53个品种不属于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品种(见附件),应从该名单中予以删除。
三、对于《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中药品种名单》中存在同名异方的品种,应根据该中药品种实际执行的国家药品标准进行判定。若该品种处方中无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成分的药材的,可不按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管理。
特此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年八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