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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涵春堂荣获11-12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

来源: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3-08-12 | 114 次浏览 | 分享到:
    创建2011-2012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的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童涵春堂药业公司在上级党委领导和行政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企业发展中心任务,按照落实创建文明单位标准,不断完善年度创建计划,细化落实创建目标措施。在创建工作上着力于贴近经济、贴近员工、贴近实际,构建和谐发展、共建共荣共享运行机制,着力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要求上进一步提高创建精神文明建设新水平。12月初,在党政工团的齐心努力下,童涵春堂药业公司全面完成“2011-2012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的电子台账57个文件夹收集整理和两个年度的社会责任报告的撰写及网上申报工作。公司把开展创建特色的文明建设活动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相结合,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引领、凝聚作用,有效展示了市级文明单位和党员、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精神风貌,为实现童涵春堂医药产业经济更快更好发展作出新成效。13年5月,总公司继07-08年度、09-10年度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 后连续第三次获得此殊荣。 (徐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