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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

来源: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0-05-12 | 283 次浏览 | 分享到:
 
食药监整治办[20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六部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国家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了解各地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入分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形势,国家局定于4月13日至4月30日,对部分省(区、市)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落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情况
  各地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情况,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六部局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总体任务分解到位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相关工作协调情况。
  (二)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情况
  1.“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责任体系建立情况,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动落实情况。
  2.地方食品药品体制改革进展情况,食品药品监管体系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变化情况。
  (三)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情况
  围绕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做好新闻发布情况,对查办典型案件曝光情况,开展“安全用药、家庭健康”大型宣传活动情况,信息员队伍建设及发挥作用情况,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信息交流、建立专栏专刊及刊登稿件情况。
  (四)落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情况
  1.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专项行动情况。
  2.组织查处生产销售假药的大案要案情况。
  3.协调多部门联合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情况,按照“谁审批、谁负责”,“标识谁、谁查处”的原则,向相关部门移送案件数量情况。
  4.开展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行为专项整治,对涉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失案件的药品企业展开核实调查的情况。
  5.开展整治药品流通环节中“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药品购销中的票据管理情况。
  6.强化药品生产监管,推进药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强化药用原辅材料监管、强化中药饮片质量监管情况。
  7.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提高审评审批门槛、加强现场核查和监督检查、提高审评审批质量和效率情况。
 
  二、分组调研
  国家局组成三个调研组,分别由业务司(局)司(局)长(药品安全整治办副主任)带队,有关部门参加。每省调研时间2~3天,具体调研省份及行程由各调研组组长或联络员与省局沟通确定。
 
  三、调研方式
  (一)听取省局汇报
  (二)查看有关文件资料
  (三)召开部分行业协会及新闻媒体座谈会
  (四)深入3-5家重点企、事业单位实地调研
 
  四、其他事项
  (一)调研前期,省局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准备好汇报材料及有关数据。
  (二)调研期间,请省局安排好调研组食宿和行程。严格按照廉洁从政有关要求及出差标准执行。
  国家局药品安全整治办联系人:赵霞 汤涵
  电话及传真:010-88330207(F)
  电子邮箱:zhengzhiban0203@sina.com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