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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21部门发文力挺处方外流,促进中医药贸易

        92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等21部委联合发布《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年)》(下称“行动纲要”)。这份行动纲要主要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10项重大工程,其中就业界关心的“互联网+医疗健康”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战略性部署。

《行动纲要》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行动纲要》要求并强调,各地要积极发展“互联网+药品流通”。要求建立药品流通企业、医疗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平台,在药品流通中推广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简化流通层次,优化流通网络,提高供求信息对称度和透明度。值得注意的是,《行动纲要》要求建立互联网诊疗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的渠道,支持在线开具处方药品的第三方配送。加快医药电商发展向患者提供“网订(药)店取”“网订(药)店送”等服务,这次处方外流对接推动是商务部负责牵头。

《行动纲要》还特别提到,要支持中医药贸易合作。具体来说,就是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药服务贸易机构,巩固中医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等传统服务贸易优势,发展“互联网+中医药贸易”。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租赁、联合投资等方式,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构建中医药跨国营销网络,建设中医药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和经济联盟。通过多双边经贸谈判和合作机制,积极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产品贸易的发展。

此外,《行动纲要》要求提升中医药疾病诊疗和康复能力。围绕提升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诊疗能力,组织开展中药方剂挖掘,集中优势力量实施中医药防治技术开发、新药研发、中西医临床协作攻关。支持中医科研机构、中医医疗机构和企业合作转化中医药研究成果,加快中医健康管理产品和中医诊疗设备商用化。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 数据库、保护名录、保护制度。支持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医院、康复科室发展,发展和应用现代化的中医康复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