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概况
ABOUT US

沪张江高新区获三项政策红利

 为科技人员缴“五险一金”
 
  据东方网6月13日报道:市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副主任侯劲介绍了国家三项重要政策落户张江高新区的有关情况。
  第一项政策是有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试点政策。政策对试点地区、试点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执行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并新增加了将高新技术企业为科技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新药临床试验费用列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允许按实际发生额的150%比例,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予以税前扣除。
  第二项政策是有关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政策规定,对试点地区、试点期间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三项政策是有关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政策规定,在试点地区、试点期间,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技术人员获得本企业给予的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的奖励,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以在5年内分期缴纳。
  上述三项试点政策有效期均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试点范围主要限于在张江高新区范围注册、实行查帐征收的高新技术企业。
  侯劲介绍说,为尽早释放试点政策红利,张江高新区将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政策落实。一是拟制配套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落实国家三项重大财税政策的配套办法,为落实政策提供操作依据。并针对政策惠及面较大的方面,重点组织好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五险一金”列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职工教育经费可在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等政策的落实。二是加强宣传辅导。编写试点政策解读手册,分批组织企业主管人员、创新团队核心人员培训,使有关人员尽快了解政策内容,掌握享受政策的办事方法。三是建立督查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将把各分园所在区县执行试点政策情况作为重点督查内容,督导政策落地。对试点政策实施效果和影响适时进行跟踪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上报市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为国家推广试点政策提供实践经验。